原發表於2004.11.4
有生命危險、有被告的危險、有被利用危險、有被誤解的危險、有被打的危險、有在新聞自由和國家機密界限間誤蹈地雷區的危險,還有莫名其妙,被自以為自己是個什麼東西( be something)的人「指導」兼被「恐嚇」的危險…….
話說從頭,一早跟著友台的文字和攝影記者,與縣議員會合會勘,縣議員接受民眾陳情,希望在一個山莊接大馬路的路口前架設號誌燈,減低來往車輛車速以測安全。
縣議員跟著里長在討論,攝影機當然跟著議員的身影,鏡頭從馬路路口掃向站在山莊大門的縣議員,然後定在議員和里長的身上。
這時,有一輛轎車從山莊裡開出來,慢慢地開下來,結果沒有轉進馬路,反而停了下來,搖下車窗。
我本來以為,他們可能是社區居民看到有一堆人在門口,好奇想問是什麼事?結果,客座上一個尚稱秀麗的女子(枉費她長得不錯)嚴峻地問(不但面無笑容,口氣還很強勢,高高在上地讓人忍不住皺眉)在拍什麼?
縣議員靠近解釋說,我們打算幫你們裝個號誌燈….話沒說完,她說,我們不需要你們幫什麼忙?
縣議員一陣錯愕,「難道你們不需要在路口裝號誌燈嗎?」
那個女的頭一歪,「這不要問我。」然後對著攝影師說,「你們這是侵犯隱私權,看到有車子來,你們應該立刻停機,我也是T**S的記者,我們記者都是這樣,要立刻停機,這是隱私權的問題…..」然後,像上課一樣巴拉巴拉一堆,記者該如何做的演說,然後看攝影師沒把機器放下來,口氣更凶地念了一大串。
一開始,大家都任她一個人放屁,也沒人理她,她還不走,攝影師也有點火了,上前對她說,我並沒有拍到你,幹嘛要停機?並表示,我是某某台,我姓什麼,你們晚上回去看電視,看到你們的鏡頭再來告我,公司在那裡不會跑。
然後,駕駛座的老傢伙突然跟著嗆聲,你態度太惡劣,我要告訴你們老闆,我知道你們老闆是誰,你們那哪裡是大公司……又是一堆屁話,懶得記。
可惡,從頭到尾都是他們自己在大聲,我們人雖多,但都沒有跟他們計較,還在那裡機車。縣議員也看不過去了,跟過去說,是你們自己態度不好,幹嘛火氣那麼大?他反問,你是誰?縣議員報上自己的身分,他還回說,有什麼了不起。
最後,他們還是走了。現場一堆人簡直傻眼,哪來這麼番的一群人。
山莊的管理員出來了,縣議員送上車號問說,是不是住戶,真的是記者嗎,怎麼態度這樣糟?
結果,
山莊管理員說,他們只是來看房子的。哇哩咧!又不是住這的,難怪說不需要縣議員的幫忙。可惡,你不需要,真正的山莊居民需要,如果縣議員真的不幫忙處理架號誌燈,路口再添亡魂,都是他們造的孽,做鬼就去找他們報仇!
結果,山莊裡只住了一戶聯合報記者,就是替山莊向縣議員陳情希望架設號誌燈的記者,根本也沒有其他記者。
吼,這是怎樣?這年頭看到扛攝影機都可以隨便罵的?前幾天才一個攝影師為工作丟了性命,又不是每個記者都是水果報或數字週刊,喜歡掏八卦的糞。而且,就算要扒糞,也會挑個人物(something)、名人、藝人之流的來跟,他是個什麼東西,以為自己有新聞價值到要讓媒體追逐嗎?自我意識太過旺盛了吧。shit
新聞記者要注意隱私權沒錯,那也有個標準或界限,你聽說過有記者在拍馬路上的車水馬龍時,要為了不知道是誰人的隱私權把機器停下來的嗎?隱私權是指在私人空間領域的個人行為,馬路上是公眾領域,好不好。而且,你只要把車子開過去,根本沒人知道你是誰,還特地停下車、搖下車窗,然後要求隱私權,這實在太奇怪了吧。
一定是做賊心虛,做了什麼壞事,才會隨便看到個攝影機就怕。
自以為是的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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