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2月18日 星期六

發揚「報馬仔」的美好傳統

原發表於2004.12.18

話說明朝時,范進十年寒窗苦讀,耗盡家財進京趕考,考完之後回到家鄉天天倚窗眺望等待放榜。終於,遠處揚起一陣塵煙,一匹快馬飛奔而至,馬背上翻身躍下一著勁裝男子,手拿銅鑼,高聲喊著,狀元郎范進,報喜來了。
范進一時喜急攻心,喉頭一甜昏死過去,身邊的人還不忙著管他,趕忙向鄰居借點錢賞給「報馬仔」,這才歡天喜地慶祝起來。

好,我承認,以上劇情純屬虛構,但,還基本精神是建築在真實的情境之下。
重點是,「報馬仔」本來是件好事,人人搶當「報馬仔」,第一個到的「報馬仔」還有賞金可以拿。可是時間轉到二十世紀末,「報馬仔」卻變成人人喊打的負面詞,真叫古時候拿著賞錢的「報馬仔」情何以堪啊。

二十一世紀了,「報馬仔」的觀念也要再度改變,我們要倡導恢復並發揚「報馬仔」的美好傳統。

這樣說是有理由的。

你可能還記得?曾有一個小女孩,在自家的樓梯間,被樓下的惡鄰拉進房間,性侵害並且被殺害。當時,曾有其他的鄰居聽到小女孩的呼救聲和哭聲,但大家以為「那是別人的家事」。就這樣,一個年輕純潔的生命,葬送在冷默中。

你可能也知道?曾有一對住在三重的夫妻吵架,結果點瓦斯引爆,造成社區大火,波及多位鄰居傷亡。

你應該也在電視上看到過,有嬰兒、小孩、學童,被醫院、學校老師通報到警察局,運氣好的滿身是傷、瘦骨嶙峋地被救了送到寄養家庭,運氣不好,就成為停屍間一個待解剖、待查驗的個案。

以前說「清官難斷家務事」、「法不入家門」。但,現在要說,高風險家庭要通報,家暴法、兒福法絕對進家門。

從前的大家庭,父母打小孩時,小孩哀哀叫、四處逃竄,這時會有祖父母、阿嬸、阿姨出來擋著求情,安撫父母的情緒,然後父母找到台階下,挌下一句狠話「要不是***在,下次打斷你的狗腿。」然後,棍子就收起來,小孩也教訓郅、父母怨氣也發了、有緩衝的角色來協助化解,打也不會太嚴重,然後事情就了結了。

但同樣的情形發生在現在的小家庭,可能就很嚴重了。

不是所有的人都有良好的情緒管理和EQ,沈重的生活壓力、工作中受到的鳥氣,被小孩的一個錯誤行為或不聽話所引爆,一開始也許只是要小小教訓一下,但小孩尖銳的哭聲,幻化成上司的咒罵聲、客戶的抱怨聲,刺激得心情更加煩燥、精神更加緊繃、火氣越加旺盛,這時,小小的房子裡沒有地方可以躲、可以跑,也沒有其他的長輩或成員可以緩衝,家庭暴力、管教失當就這樣發生了傷害。

別人家夫妻吵架不再能說不關你的事,如果再引爆瓦斯,那絕對非常關你家的事;不要說別人家的小孩哭不關你的事,如果出了人命,難道還住的下去嗎?如果惡人就是你的鄰居,你怎麼保障有一天他的魔掌不會伸向你家。何況,不停的咒罵聲和哭聲,也會影響到你家的情緒和居家品質啊!

雖然現在有家暴法、兒福法,可以打113、110求助或報警,但根據犯罪黑數是已通報的七倍的預估,光是台北縣政府社會局的統計,去年就有數百件通報案件,那另位七百多件,就可能發生在你我的生活週遭。不要再說個人自掃門前雪、不管別人家閒事,請大家一起來當「報馬仔」。

93.12.7台北縣政府社會局研習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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