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23日 星期日

選後也來說一說公投

這次二案的公投都未超過50%的門檻,理所當然都沒有通過。這個結果不代表台灣民眾不願加入國際組織,但是,公投失敗的原因在哪裡?是綁大選效益遞減?是國民黨政策性棄選?

這次公投的兩議題是入聯與返聯,比起之前政治鬥爭、策略性質大於國家政策方向討論的「反貪腐」、「討黨產」、「軍購」之類,值得我表達我的立場,因此,我決定享受我的公民權利,領取公投票。

領票前,我就充滿疑惑。入聯和返聯,中心目標都是要讓台灣加入國際組織、在國際上名正言順地佔有一席之地,只是方法、方式的不同,一個是單刀直入、一個迂迴曲折。在我的理解中,這應該是一個目標,二個選項,讓全民決定國家政策進行的方向,這種公投也才有全民的意義。

但當我欲領公投票時,卻發現,我只能二選一,選擇「入聯」或「返聯」來表達我同意或不同意。這實在太奇怪了,有點像是要交朋友加入獅子會或扶輪社之類的社團,加入組織交到朋友是目的,而我要選擇的應該是直接到團體內自我介紹或者由其他朋友推薦先加入某一個週邊社交圈再慢慢打進核心組織。但是,如果分別問我,同意自我介紹嗎?或者不同意?同意先加入志工隊,求表現讓核心團體認識我?或不同意這樣做?只是進行的方法不同,我只會考慮、評估、選擇其中一種方法,而不是額外針對每一種方法問,這種方法好不好?

而且,公投若是我的公民權,為什麼我只能就其中之一的議題表態。議題目的含糊不清,投票方式的不公平,難怪大家寧願不領取公投票。

公民投票,從一開始就不受重視吧。不論是提出議案的個人或政黨,完全沒有充分闡述、說明、辯論議案的精神、目的、方向、做法,就只有空泛地訴求著公民投票是權利或是要求拒領公投票。整個不在重點上嘛!

若同意公投是人民的重大權利,像總統大選一樣重要,請給我充分的理解、政見發表和說明,不要讓我、讓大部分選民,對公投議題似懂非懂、不清不楚、不明不白。

另外,我不明白的是,若公投通過了,當選的執政者有必須一定要執行的義務和責任嗎?不論該議題是否是該候選人/該黨派提出、同意的。若答案是肯定的,公投綁大選才有意義啊。

再嘮叨一句,誰在選戰策略上操作公投?李登輝說他忘了帶通知單領公投票,鼓勵拒領的藍軍頭頭馬英九卻領了。公投變成政黨互相操弄、鬥爭的工具,民眾又不是白癡,難怪領票、投票都顯得意興闌珊。